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民警例行检查,男子借酒撒泼。事后更编造虚假事实报警称“民警向其敲诈勒索1000元。”接到报警后,肥东县公安局快速调查取证,经查实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举报内容纯属子虚乌有。11月21日,肥东警方依法将诬告诽谤民警的陈某某行政拘留。

  2019年11月12日晚20时许,肥东县公安局石塘派出所民警周伟与协警李韬在石塘镇金桥街与银桥街交叉口开展巡逻盘查工作,在对一辆皖A牌照的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浓烈的酒气。周伟当即要求车内人员下车接受检查,后座位一名男子满身酒气,在民警再三要求其配合检查后,该男子陈某某终于下车。然而陈某某依旧拒绝出示相关证件,并借酒撒泼无理取闹拒不配合。

  此时同车驾驶人员徐先生夫妇上来相劝其配合民警检查,然陈某某依旧不听劝解。无奈之下徐先生向民警表示,原来车上带着这位乘客是他们今天刚认识的朋友,因为住处不远,就想顺道带他一程,没想到陈某某如此胡闹。

  经过十余分钟的工作,最终在检查完现场人员的相关证件,确定没有违法犯罪情况后予以放行。而车主徐先生夫妇也因陈某某的胡闹行为,留下其一人驱车离开。

  事后,陈某某越想越气便想通过举报民警,给其制造点麻烦。于是其先后拨打5次110报警称“被民警敲诈勒索1000元。”接警后,肥东县公安局督察大队通过调取案发当天巡逻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和询问徐先生夫妇确定陈某某所举报内容纯属子虚乌有。11月21日,肥东县公安局依法将诬告诽谤民警的违法行为人陈某某行政拘留三日。(记者 张毅璞)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