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合肥市民政局发布拟对合肥市人像摄影协会、合肥商业联合会等12家社会组织进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合肥市民政局在公告中称,经调查,合肥市人像摄影协会等12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2年以上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2家社会组织分别是:1、合肥市人像摄影协会;2、合肥市休闲沐浴行业协会;3、合肥市炒货行业协会;4、合肥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5、合肥市市场营销协会;6、合肥市副食品行业协会;7、合肥商业联合会;8、合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9、合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协会;10、合肥市商业经济学会;11、合肥市苗木花卉协会;12、合肥市枣业协会。(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