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建立规范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更好发挥基金统筹共济功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记者近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安徽省将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安徽省将建立规范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养老保险政策、收支管理、基金预算、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实现全省政策和管理的规范统一。

  到2020年底前,全省将实现以养老保险政策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据悉,安徽省将统一执行经国家核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此外,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算年度将调整为自然年度。实施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参保人员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记者 徐慧冬)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