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0月25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俊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庐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为牟取非法利益,以张俊为首要分子,以张彬、魏涛涛、程良杰等人为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同行“甩单”等方式选择急需用款但还款能力有限的被害人,以“行规”及“手续费”、“保证金”、“服务费”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签订金额虚高的借条、协议以及空白购房合同(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和虚假的购房收条、房租费收条,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转单平账等虚假给付事实、肆意认定违约、软硬兼施“索债”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并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歹、欺压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庐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俊、张彬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和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魏涛涛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程良杰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汪强、刘祥、杨志祥犯非法拘禁罪,与前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并处罚金。(记者 陈成 通讯员 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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