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

  4月11日,省政府调整省红十字会理事会组成人员,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杜宜瑾任会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永年等10位同志任副会长,曾昭生等14位同志任理事。合肥、蚌埠、芜湖、淮南、安庆、马鞍山、铜陵、黄山8个市和六安、巢湖2个地区已建会,有26个县(市)建立了红十字会。

  省红十字会在蚌埠市举行首届青少年夏令营活动。在黄山市召开南方七省红十字工作研讨会。

  7月,沿江、沿淮遭受洪涝灾害,省及有关地市县红十字会配合卫生部门先后组织救灾医疗队49个深入灾区进行救灾救援工作。开展群众志愿募捐活动,募得救灾款25万元。

  1990年

  3月、4月,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杜宜瑾同志先后主持召开了省红十字会理事会、全省红十字会工作会议,学习中国红十字会五大会议精神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制定了《1990年至1994年我省红会工作规划提要》和《考核标准》。

  省政府办公厅以政办〔1990〕27号文转发了《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全省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尽快解决人员编制、办公经费问题。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达82个。

  省红十字会与省公安厅、电力工业局、卫生厅联合发文,要求在机动车驾驶员、电力行业职工中普及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

  省红十字会协助合肥市红十字会与美国哥伦布市红十字会建立了会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