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

  3月,中国红十字会五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在安徽召开。

  全省110个地、市、县(含市辖区)全部建立了红十字会。

  6至7月,安徽省发生建国以来严重洪涝灾害。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向灾区派遣1693支疾病防治工作队,为灾民防治疾病1400多万人次。省红十字会共收到德国、日本、朝鲜、波兰、泰国、伊朗等总会,兄弟省市区红会,香港、台湾红十字组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以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捐赠的救灾款物总价值8000多万元人民币,各种救灾物资近4万吨;全省各地红会共募得善款4615552元,粮票36608斤,衣物折款265514元,共使灾区820万人次受益。

  全年共接待来皖察灾援灾代表团15个,50多人次。

  1992年

  省红十字会、马鞍山、黄山市徽州区红十字会率先兴办第三产业。成立了安徽省红十字会医院、安徽省省立医院联合医院。在芜湖市举办“92安徽省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积极开展洪灾灾后重建工作,发放各类救灾物资价值1002.5万元,援助救灾衣被、车辆、玩具、医疗设备等总价值619.94万元人民币。

  1993年

  省红十字会获“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会员”荣誉称号。完成了《91安徽抗洪救灾中的红十字会活动》画册编辑印制工作,编制了“闪光的红十字”专题录相片。省红十字会办公室有了单独办公场所,结束了与省卫生厅医政处合署办公历史。

  先后接收总会及通过总会转来香港红会援助的棉大衣、儿童食品及药品总重量达50多吨,折合人民币120多万元。国际联合会陆续拨款支持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3次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拨来项目援建款554万元人民币。全省公民义务献血14873人次,献血量294449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