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从现在起,即使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合肥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本人自愿,都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1月12日,合肥市人社局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出台新政策,该市户籍符合上述相关条件人员可以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保;非合肥市户籍符合上述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合肥市居住证在居住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参保人员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300%,由本人自主申报确定,缴费比例为20%。但是,参保人员不得以个体身份往前追溯补缴养老保险费。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永 通讯员 范家生)

  (责任编辑 王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