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安庆桐城警方获悉,近日,桐城市一名男子聪明终被糊涂误,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大摇大摆来到交警队处理交通违法,最终不请自入瓮地被民警逮个正着。

  12月24日15时许,持有C1E证的倪某来到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交通执法站,准备处理自家轿车交通违法。交通执法站的民警按程序对其进行询问准备处理时,敏锐地闻到倪某身上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酒气,于是询问倪某是如何到交警队来的。倪某见民警询问顿时慌张起来,支支吾吾称其是骑电瓶车到交警队来的。处理民警感觉有些蹊跷,因为自上班开始,他一直在交通执法站接待群众处理交通违法,并没有见到有人骑电瓶车进入到交警队,于是一边按正常程序对倪某家轿车的交通违法进行处理,一边安排人到中队调取监控。通过调取中队院内和周边路段监控视频录像,还原了其行驶路线,证实倪某刚才确实是驾驶摩托车到交警队来的。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倪某哑口无言,最终不得不承认其中午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到交警队来准备处理交通违法的行为。倪某自作聪明地认为民警不会想到他会酒后驾车还到交警队来。在固定好相关证据后,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倪某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倪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随后的进一步调查询问过程中,民警又发现倪某所驾驶的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且未随车携带摩托车行驶证。

  根据调查结果,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倪某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饮酒后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900元罚款的处罚。违法处理完后,办案民警对倪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最终倪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接受处罚。 (黄永武  记者 吴洋)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