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两起邻里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三楼住户王某将四楼住户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20000元,四楼住户张某得知自己被起诉后,将五楼住户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10000元。最终,经主审法官调解,李某赔偿张某5000元,张某赔偿王某18000元,两起案件同时化解,款项当即同时履行,邻里三家围坐调解室握手言和。

  经了解,王某、张某、李某居住在八公山区同一栋楼。王某在外地上班,只有周末才回家居住。2018年12月,王某回家打开门时,发现房屋被水泡了,致使房屋墙壁、地板、家具等物品被损坏。经查找原因后,王某得知水是从四楼漏到三楼,于是找到张某协商赔偿事宜。而张某则称自2018年4月就没有在家居住,直到10月份的一天,回家拿东西才发现自己家厨房地面、客厅出现大面积积水,很可能是五楼住户厨房下水管道漏水才造成地面积水,致使客厅墙面受损严重,便要求李某不要使用厨房用水。没想到给三楼也造成了严重损失。于是张某、王某找到李某三方多次协商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便有了本案的两起纠纷。

  最终,通过主审法官零距离、面对面、背对背的沟通调解,三方达成协议,两起邻间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于志荣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