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通过道路交叉口时不仅不减速,还超速闯红灯,致使所驾车辆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对方车上3人死亡。近日,经巢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4年。

  现年31岁的河南商丘人梁某某,今年4月14日通过网上应聘的方式,经过车主考核后成为货车驾驶员,主要工作是为巢湖市铁鹏水泥厂拉货。刚上班没几天的4月17日凌晨2时许,梁某某驾驶货车回铁鹏水泥厂。他以为凌晨时间路上没有车,在经过巢湖市半汤路时,在一路口红灯亮起时,不仅不减速停车,还超速通过该路口。他的这一违法行为,让他的车撞上了朱某某正常驾驶、行驶的车辆,致使朱某某车内的3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梁某某在现场拨打电话报警,并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检察机关办案和法庭审理期间,梁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悔恨,并当庭流泪,但悔之晚矣。

  (责任编辑 陈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