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合肥市已开发公益性岗位11977个,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合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围绕落实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合肥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帮扶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我们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加大宣传公益性岗位政策,使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和每一位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了解和熟悉政策,同时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开发更多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帮助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合肥市已开发公益性岗位11977个,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对设立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个人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企业岗位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岗位补助。按其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助。

  另外,合肥市财政局、人社局还联合下发了《合肥市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核由原先在市里直接下放到区里,文件要求各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区域就业困难人员数量、就业难易程度、现有公益性岗位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资金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公益性岗位年度开发方案。

  晨报记者 琚园园 通讯员 李良生 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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