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柯,男,1976年11月出生,现任阜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从事禁毒工作14载,李柯同志始终战斗在缉毒最前沿。

  先后指挥、指导、参与侦破各类毒品犯罪案件389起,其中万克毒品大案26起,涉案毒品累计高达1035.47千克,涉案犯罪嫌疑人947名,由其负责审理报送的案卷,均取得“批捕率100%、起诉判决率100%”的好成绩。他的指挥办案水平、工作技巧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基层民警亲切地称呼他为“小李哥”、“小李飞刀”。办案期间,他曾被有高危传染病的贩毒嫌疑人咬成轻伤;为避免证据灭失,他独自翻越近3米的高墙,双手被玻璃扎成一片血红色;面对涉毒涉黑、誓与抓捕民警同归于尽的犯罪嫌疑人,他毅然靠前冲锋,最终与队友一起制服对方,当场缴获自制枪支1支、管制刀具若干。由他主办的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以及安徽电视台、安徽人民广播电台、新安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他主持编写近万字的《阜阳市公安局办理毒品犯罪案件调查取证指引》,很好解决了缉毒实战中存在的各类取证问题,被市局推广至基层,赢得基层民警广泛好评。他还凭借独到的经营案件技巧、审讯思路和方法,总结出“适时破案攻略”、“黄金48小时审讯”、“涉毒证据分类搜集”等技战法,在实战中发挥了独特效用。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7次,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4次, 2011年被评为 “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能手”,2015年被推选为阜阳市第二届十大“最美政法干警”候选人等;在2015年“4+1”岗位争先活动中被市局评选命名为月度“严格公正执法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