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用设备也偷?这两个小偷太猖狂!

被盗物资被盗物资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一般看到“公安”字样,心怀鬼胎的小偷躲避还来不及。近日,有两个“猖狂”的贼竟然偷警用公共设施的主意,连摄像探头都不放过!

  3月11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接到报警称,长春街一农贸市场内脚手架被偷。巡逻民警立刻展开侦查,锁定了两名窃贼的身影。两名窃贼在偷完脚手架后,沿着长春街一路走一路偷,护栏杆、窖井盖、甚至监控探头以及配电盒都没有放过!两名“笨贼”敢在民警眼皮子底下作案,却躲不过“天网恢恢”,第二天就被民警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大量被盗的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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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两名男子已被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表示,对盗窃、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张毅璞)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