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有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市民安全出行,1月7日上午,镜湖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对徽商路、东方路道路上的违停车辆、周边商铺业主、过往车辆司机粘贴、发放交通违法告知单,告知他们此路段将执行禁停,其中徽商路从1月8日开始、东方路从1月11日起,如果还有车辆在此处停车,交管部门将进行处罚。

  记者 胡芳

  来源:芜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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