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安徽PM10浓度首次达国家二级标准

  PM2.5降幅居全国第七位,空气质量优良率升幅居全国第三位,PM10平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月5日,在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记者获悉,“十三五”期间,我省多项环境质量指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突出长江大保护、聚焦“减排降碳”总要求,强化大气、水、固废等污染联防联治,共建美丽长三角。

  “过去五年,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的五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贺泽群介绍,“十三五”期间,我省多项环境质量指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全省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降幅居全国第七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9%,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升幅居全国第三位,“这也是我省空气优良天数比例首次超过80%。”此外,去年我省PM10平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

  据统计,2020年,我省106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7.7%,好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实现清零;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0%,创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

  “‘十四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产业结构偏重、能用结构偏煤,污染减排压力加大的形势没有根本改变。”贺泽群介绍,“十四五”期间,我省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突出长江大保护,推进长江干支流、江河湖库、左右岸协同治理,制定实施我省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强化长三角区域大气、水、固废等污染联防联治,推动皖江地区努力打造成安徽的“杭嘉湖”。

  在2021年,我省将制定全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和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在省直机关开展碳中和试点,消除劣V类水体。今年,我省还将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统一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深化大气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

  (责任编辑 刘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