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池州市多举措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2020年,池州市发改委细化相关措施和责任,积极推动国家降低电价政策向终端用户传导,切实减轻实体企业负担。
池州市严格执行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政策执行期内(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池州市累计降低企业成本457.2万元;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举措,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大工业、一般工商业(高耗能行业除外)企业电费按95%结算,全池州市累计退还优惠电费6856.35万元;严格落实“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政策,全池州市疫情期间用户欠费产生的滞纳金予以全额减免,全年减免滞纳金约30万元;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涉农企业产经营成本政策,确定65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针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部分,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每度电节约用电成本0.064元;积极推进大用户参与直接交易用电,2020年共完成三批约290户准入工作,全年直接交易电量为48.6亿千瓦时,退费3.11亿元。
来源:池州日报
(责任编辑 刘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