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口角后刺死丈夫 “85后”妻子一审获刑13年

  2019年4月,合肥庐江发生了一起命案,一名丈夫被自己的妻子杀害,而受害人母亲称,两人纠纷竟然是因为一只鸡腿。2020年12月22日,合肥市中院一审公开判决,罗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女子罗某某,1985年出生,庐江县人。检方指控,罗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4月13日21时左右,吴某某在外吃完饭回到家中,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之后罗某某离家准备开车外出,吴某某跟随至小区外私家车停放处,二人继续争吵且相互殴打。22时许,罗某某回家取了匕首别在腰间并用外套遮住,下楼至所居住单元楼梯口处,正好遇见返回的吴某某。罗某某认为吴某某要继续殴打其,便用匕首捅刺吴某某左侧胸部处,致吴某某当场死亡。案发后,罗某某在家中被抓捕。女子罗某某被控故意杀人罪,其否认了因为鸡腿起纠纷的说法。

  被害人母亲表示,当天儿媳妇让儿子带鸡腿回家,儿子没有带鸡腿,导致悲剧发生。

  罗某某当庭表示,指控不属实,她认为,二人当晚吵架不是因为鸡腿的事,她回家拿了匕首是为了壮胆,而不是一开始就想捅刺丈夫。

  合肥中院审理查明,自2018年起,二人因相互猜疑对方有出轨行为,造成夫妻关系紧张,经常发生争吵。事发时,罗某某认为吴某某要殴打其,便用匕首捅刺吴某某,致吴某某当场死亡。

  合肥市中院认为,罗某某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罗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罗某某取得被害人母亲和女儿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理。罗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