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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布通知,从9月20日起,所有公积金贷款全面实现自主核算,从当天开始,公积金贷款偿还由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统一调整为每月20日。20日扣款失败的,将于当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补扣一次。

  记者了解到,该中心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钟楼支行(以下简称“建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三孝口支行(以下简称“建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邮政储蓄银行黄山路支行(以下简称“邮储”)、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黄山路支行(以下简称“浦发”)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全部由中心自主核算。建钟、建三、交行、邮储、民生、浦发承办的中心公积金贷款数据迁移至中心系统,后续还款改由中心系统进行。

  不过,此次贷款自主核算,借款人无需至建钟、建三、交行、邮储、民生、浦发、中心办理任何手续。

  自2020年9月20日起,公积金贷款偿还由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统一调整为每月20日,20日扣款失败的,将于当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补扣一次,请各借款人在扣款日前保证约定的扣款账户中资金足额,防止发生逾期。

  来源:市场星报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