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2019年度合肥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例释义,帮助消费者强化法律意识,指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鼓励、支持消费者对自身合法权益积极进行维护。

  案例简介

  合肥的消费者刘女士入住酒店,在洗澡时忽遇墙壁玻璃脱落,割伤大腿,与酒店就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赔偿产生了纠纷。

  当事人刘女士先前与酒店交涉时,酒店态度较差,缺少诚意,虽承认消费者的身体伤害,支付相应治疗费用,但刘女士个人有特殊情况:工作弹性较大,受伤推掉了几个工作邀请。酒店认为刘女士所说的因伤误工缺乏确定的凭证,难以确认。在与酒店协商无果后,刘女士致电巢湖市中庙市场所讲述了自己遇到的麻烦,请求辖区市场监管所介入帮助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详细了解事情经过。经查,刘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后,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展开调解。在工作人员一番耐心劝说下,酒店承认了错误,向刘女士表达了诚挚的歉意,提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共计2000元和四张房券。刘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辖区市场所的积极作为表示感谢。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服务消费导致的人身伤害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为此,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自行处理未果后,第一时间拨打12315电话,由市场监管所介入,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此事件也反映出部分服务单位设施检修缺位,员工服务意识淡薄,消费纠纷处理不能及时到位的问题。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