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市民陶女士通过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今年11月中旬,她在新百大厦购买了一双鞋,结果穿了两次就发现有质量问题。12月16日她找到商家想退货,结果被回复只能修不能退换。

  11月15日,陶女士在新百大厦菱光专柜购入了一双170元的绒面皮靴,她在购入这款鞋之后一周左右才拿出来穿,但是穿第二次就发现有很严重的漏胶问题。她说:“12月16日,我穿着这双鞋出去玩,发现鞋底有湿的胶水也没太在意,回来的时候发现漏的胶水把袜子沾在了鞋子上。”这让陶女士非常恼火,立刻就去商场找卖家退换。

  商场有关负责人告诉陶女士,这双鞋只能送回原厂维修不能退换。对于商场方面的答复,陶女士不能接受,她认为,“我新买的鞋只穿过两次,就要送去修,修过的鞋还是新鞋嘛?”

  随后记者去新百大厦陶女士买鞋的菱光专柜了解情况。据新百大厦鞋类区域一位负责人介绍,根据鞋类“三包”规定,陶女士从买鞋到来要求处理的这段时间已不符合退换条件,按照她购买鞋的金额,根据“三包”规定,商家只能给她提供三个月内免费维修处理的服务。

  对于陶女士不能接受这种做法,该负责人表示也无能为力,“而且鞋已经穿过且有脏污,会影响二次销售,也是不能退换的,鞋子我们已经返回原厂维修,修好后我们也会再联系顾客的”。此外,对于陶女士质疑鞋的质量问题,他说,商场所销售的鞋都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对于出现这样的问题,他表示抱歉,“我们也是在尽力为消费者解决问题,而且这也是基于国家‘三包’规定的基准下做出的最佳协商措施,我们商场不仅要维护顾客利益,也要公平对待商家”。

  随后记者也就此事致电12315,工作人员也表示,根据相关鞋类规定,陶女士170元购买的鞋子虽然仍处于“三包”期,但商场给出的返厂维修解决方法也合情合理。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消费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消费后也一定要保留好自己的票据,包括电子单据,同时注意维权期限,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记者 吴敏 实习生 张付钰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