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七旬老太张大白(化名),在20多年前走出婚姻围城,但之后的生活并没有她想象的那样顺畅。前夫王某某酗酒成性,隔三差五便去骚扰她的生活,轻则言语辱骂,重则摔盆摔罐。

  看在孩子的份上,张大白选择了一忍再忍。但她的退让,换来的却是王某某的变本加厉。

  今年6月,王某某故伎重演,酒后到张大白的住处,将其厨房里的灶台打砸一番后,骂骂咧咧地离开了。经临泉县物价认定中心认定,建造该灶台的价格为782元。

  这一次张大白伤透了心,决定不再懦弱。当她找到王某某提出赔偿时,王某某对张大白辱骂一番后放话说:“做梦都别想拿到一分钱!”

  为了讨回公道,张大白一纸诉状将王某某告上临泉县人民法院。

  经确认,2014年9月,王某某故意将张大白的床损毁,经临泉县物价认定中心,被损毁床的修复费用鉴定为160元。临泉县公安局于2014年10月30日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2017年8月,王某某用小铁锤将张大白家中的两张床、几把椅子、柜子、坐便器、煤球等砸坏,经临泉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毁物品认定价格为772元。综上,王某某三次损毁张大白财物总计为1714元。

  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被告王某某多次砸毁原告的物品,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王某某赔偿张大白经济损失1714元。原作者: 记者 楚楠楠

  来自: 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张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