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根据《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经企业(店)自愿申报、县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委初评推荐,市消保委、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实地考核、网络投票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并经评议认定会议通过,拟认定60家“宿州市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并进行公示。

  近年来,通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开展,我市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明显提升,社会对创建工作认同明显提高,消费者参与创建理念明显增强。今年初,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宿州市2019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创建重点和创建目标任务,全面启动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活动,鼓励引导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零售企业(店)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同时要求评选认定乡镇(街道)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500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300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60家。各县区也结合自身特点制订实施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载体丰富的创建活动。埇桥区持续推进示范街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已有示范街创建,积极培育国购广场等新街区;砀山县将创建活动宣传和日常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创建社会参与度和认知度;泗县加大乡村示范户培育力度,认定了一批乡村示范户;萧县积极引导示范企业开展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灵璧县加大示范企业“回访”和动态监管力度,及时掌握示范企业经营状况,确保示范质量。

  为了确保示范单位认定质量,市消保委、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先后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赴69户企业实地考核打分,同时开通微信网络投票系统,共有3万多名经营者和消费者参与投票,累计投票13.3万余票次,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还通过书面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避免严重失信企业进入示范行列,降低示范评选信誉。通过以上几个步骤和程序,结合年度计划发展数,最终确定60户企业(店)作为宿州市2019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拟认定单位,资格有效期为4年,并实施动态管理。在这60户拟认定企业(店)中,有批发和零售业31户、保险业3户、通信业2户、银行业4户、餐饮和住宿业11户、医药销售2户、农产品生产类3户、制造业1户、电子商务业1户、供电服务业2户。

  本次“宿州市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的公示期为10月21日-10月25日,市民可登录省消保委官方网站并进入宿州分网页(http://www.ah315.cn/city/?city=3413),浏览详细情况。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及时实名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举报电话:0557-3927616;邮箱:suzhou3912315@163.com;地址:宿州市淮河路713号工商干校院内一楼。(记者 王云)

  来源:拂晓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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