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间起纠纷,双方大打出手,最终一人受伤一人获刑。

  刘某某与李某某是老邻居。两人曾因琐事有过节。

  2019年5月4日下午,刘某某与李某某因宅基地上栽种植物问题又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厮打,致李某某受伤住院。经鉴定,李某某左侧纵膈气肿、左侧五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在案件审理中,刘某某赔偿李某某6万元,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因宅基地栽种植物问题发生冲突。在相互厮打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故意伤害被害人李某某,致其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并且,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被害人对引发本案存有一定责任,故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田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