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36万件,同比增长10.5%(2014年为6.6万件)位列全国第7名。全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群众法律援助咨询21.5万人次,为8万名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10亿元;全省每万人获得法律援助案件量为10.61件。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全省15个市出台文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军人军属、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华侨和归侨侨眷等新增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将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农民土地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权益保障紧密相关的重要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基本调整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上。

  开展刑事和重点人群法律援助

  在全省所有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提供法援申请、咨询和宣传。全年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57万件,比2014年多办案4413件,同比增长39%。

  关注农民工、军人军属和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全省共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92万件,为2.6万名农民工讨薪3.18亿元。2015年,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被评为全国优秀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将军人军属纳入法律援助重点关注群体。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三类人员法援事项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全省在建制团级以上军队有关部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52个,为242名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015年,省厅法援处被评为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3473名残疾人8083名老年人,18394名妇女,4956名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

  完善便民服务网络

  全省建立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法援组织网络 。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3382个,联系点1.7万个。125个法律援助中心已有121个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实现了临街一层的要求,占总数的97%。所有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监狱、看守所、法院、军队全部设立工作站。省及16个地市侨联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市全部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接听解答热线5.2万人次,同比增长35.2%。

  保障法援服务质量

  制定贯彻落实《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法》(试行)的配套实施细则,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设立案件质量监督人员,全程监督案件办理及结案归档。优化办案结构。全省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占办案总量的53.7%,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占办案总量的21.4%,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占已结案件比重的74.2%。与去年相比,均有明显提升。(唐菲 彭继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