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市民的意识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后果就是扣分、罚钱之类。但随着1月1日《阜阳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实施,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将在入职、信贷、评优评先等方面受到影响。1月1日当天,我市33名交通行为当事人因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车辆、驾驶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被纳入文明交通信用一般失信人名单。

  《阜阳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由10余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实施。《办法》列出了26个交通失信行为,其中,一般交通失信行为6个,包括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等;较重交通失信行为14个,包括因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等;严重交通失信行为6个,包括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等。

  这些交通信用信息将应用于公安、教育、城管、人社、住房、交通运输、旅游、银行、保险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在行政管理、资格资质认定、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时实施信用承诺、信用核查、信用报告制度,根据信用管理信息,对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及其他交通参与人交通失信行为实施联动惩戒。

  首日被列入文明交通信用一般失信人的33人,主要是因饮酒驾驶车辆及无证驾驶车辆,有20人,另有12人因无证驾驶摩托车,1人因准驾车型不相符,被交警部门认定为一般失信等级。市交警支队有关同志表示,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1年,1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60个小时的,或因见义勇为等重大立功表现被市级以上(含)表彰的,可以对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进行修复。

  来源:阜阳日报

  (责任编辑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