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六安市供销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熊伟贪污、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熊伟在担任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亲戚无房为由,采用欺骗手段,以村民卫某某的名义填写《农民建房申请表》,以无房户的形式低价购买安置房一套,非法占有公共财物4.59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承揽、项目规划、拆迁协调、税收奖励、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投资分红、利息收入等名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6起,共价值174.6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熊伟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熊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权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部分犯罪事实发表意见,熊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六安市纪委监委、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六安市供销社、安徽交控集团六安西中心、霍山县消防大队、被告人亲属共70余人旁听了庭审。(王昆勇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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