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合肥市将于10月30日-12月31日在该市深入开展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储液化石油气瓶须加装可液化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主要针对辖区内餐饮场所,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农贸市场、商贸综合体、沿街门面等人口密集场所。按照要求,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气瓶间高度应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液化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与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别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安徽商报融酶体记者 姜志远 合建宣

  (责任编辑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