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将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

  据介绍,《意见稿》适用范围包括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意见稿》明确要求,建设工程质量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因其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对建设工程各阶段实施质量管理,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质量责任,组织处理建设过程和保修阶段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缺陷。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责任编辑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