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青年夫妇邓某、陈某,辩称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好条件,但却动起了盗窃的坏心思。2018年10月份,二人驾车跨省到安徽霍邱作案,在一个星期内连续入室盗窃多起,盗窃各种型号手机共十部、现金上万元,后被霍邱县公安民警抓获归案。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

  2018年10月14日至20日期间,被告人邓某、陈某分别驾驶白色越野车、摩托车到霍邱县城关镇,两人驾驶摩托车先在城关镇踩点,夜间,邓某戴假发伪装好后骑摩托车入户实施盗窃,将所盗得手机、现金交与陈某,后邓某将所盗得的手机卖掉,赃款交与陈某供两人花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邓某直接实施犯罪,系主犯;被告人陈林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被告人邓某有多次犯罪前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邓某、陈某退赔六名被害人的手机与现金;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白色长安汽车一辆予以没收。(龚掌立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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