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并当庭作出判决,判处女子汪某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汪某与被害人本是夫妻关系,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19年2月18日中午,正月还没过完,被害人请亲戚朋友在家中吃饭,喝了不少酒,饭后待亲戚朋友走后就一直在家睡觉,睡到傍晚6点,被害人起床后准备看下其妻子汪某手机,发现设置了密码打不开,双方因此发生争吵。汪某气不过离开家跑到邻居家楼下,其丈夫随后赶到,对汪某大打出手,致其眼部青肿。后来,两人的儿子与邻居赶到,经过劝说,两人被送回家中,事情暂时得到平息。

  没想到到了晚上11点,两人在卧室再次发生争执,并在床上扭打在一起。打斗过程中,汪某骑到丈夫背上,用双手掐住其颈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汪某发现丈夫不再挣扎,于是松开手,并查看其鼻息,发现丈夫已经死亡。汪某十分后悔和内疚,于是从卧室找出一把水果刀割腕自杀。直到第二天下午,两人的儿子发现父母迟迟没有从房间出来,感觉不对劲,于是从窗户翻进去,发现二人双双躺着不动,他急忙向邻居求救,并拨打120,医生到来后确认父亲已经死亡,母亲汪某则因失血陷入昏迷。

  汪某在镇中心卫生院治疗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东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符合颈项部遭钝性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汪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审查起诉阶段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愿意认罪认罚,且接受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汪某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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