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严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按照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0号)要求,2月18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进一步开展应对疫情加强复工复业餐饮服务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公告如下:

  复工复业餐饮企业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实行报备制。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满足四个条件(疫情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管理到位、内部防控管理到位、防控设施物资到位)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方可有序复工复业。复工复业餐饮企业必须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必须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严格资质审核并依法如实保存相关记录和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

  必须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外卖送餐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佩戴防护口罩。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保障运输存储过程安全。外卖送餐容器应清洁、完好,定期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食品包装材料应安全卫生,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容器或塑料制一次性使用餐盒,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7-2016)的要求。餐饮企业必须留存食品相关产品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及购进凭证。

  通讯员汤杰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