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市民曹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时值冬季,天气寒冷,但城区一些临街店铺为图方便,经营户直接将污水倾倒在路边。这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给过往市民带来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曹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这些天,雨雪纷飞。“每当下雪之后,相关单位都会组织人员除冰铲雪,防止路面湿滑,引发交通事故。然而,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城区一些临街店面经营户却在路边倾倒污水。这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一旦结冰,还会给过往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记者在先锋巷一家餐馆前看到,满满一桶污水被店内人员倾倒在路边,污水沿着路沿石流淌了10多米。在一家快餐店前,厨师将废弃的油汤倒入路边的下水道,不少油汤溅到路面上。

  记者随后来到菱湖北路。在一家洗车店门,有一名工作人员拿着水枪向车辆喷洒清洗,大量清水流向人行道。一些行人路过此地时,只能绕行。

  采访中,不少市民对此表示担忧。市民余女士说,一些餐饮店、洗车店在经营中养成沿街乱泼污水的恶习,在冬天易结冰的情况下,给过往行人和车辆带来了安全隐患。

  市民吴先生说,临街经营户该做好防止污水流到道路上的措施。“不能只图自己方便,给他人造成困扰。”

  因经营户泼水导致道路结冰,造成过往行人滑倒摔伤,经营户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邵川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伤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因为经营户泼水结冰导致摔伤的,经营户应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安庆新闻网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