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阜阳一男子酒驾后让朋友顶包 不想被两名路人当场摁倒

  5月19日,记者从阜阳警方获悉,阜阳警方经多日调查,今查明一男子酒驾后找人顶包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2020年5月11日21时57分许,在阜阳市颍州北路苏宁电器门前附近路段一辆白色轿车在斑马线处撞到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车上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从肇事车辆右后门下来一名白衣男子,自称是车上乘客,却被2名路人揪住,摁倒在地。

  阜阳市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报警后赶到现场,事故发生路段位于斑马线处,2名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被群众控制的男子有饮酒嫌疑他声称是乘客,被群众误会了。”办案民警介绍,肇事车上共有2人另一未饮酒男子自称是司机,由于现场无法确定谁是肇事司机,民警遂将2人带往医院抽血送检。

  民警调查发现,此前声称被群众冤枉的白衣男子王某某,1994年出生是山东省威海市居民,现在阜阳经营电子产品生意。证据显示,王某某系肇事司机,其体内酒精含量血检结果179.2mg/100ml,属醉酒状态。

  警方调查初期,王某某口口声声称其是乘客,遭到群众诬陷和殴打,另一男子卢某自称是肇事司机。警方通过多日调查,调取相关监控,走访排查,最终查明真相,王某某系真正的肇事司机。

  据了解,事发当晚,王某某与朋友卢某在颍河路附近吃饭时饮酒。卢某没有饮酒,但是王某某却坐进了驾驶室。王某某告诉民警,他感觉卢某开车速度慢,路途不远,加之夜间人少车少,他就酒后驾车上路。

  车辆发生事故后,王某某为逃避警方查处,从驾驶室爬到了后排座位,让朋友卢某临时顶包。让王某某没有料到的是,他从后门下车时,却被2名群众当场摁倒在地,指认其酒驾,双方还发生了撕扯。

  民警介绍,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和王某某均在事发现场。但是,王某某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让朋友为其顶包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王某某醉酒驾驶,涉嫌刑事犯罪。目前,警方对其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严肃处理。同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阜阳警方提醒,顶包涉嫌包庇罪也是刑事犯罪比醉酒驾驶的后果还要严重,酒后不开车,一定要记住。

  王鹏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静文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