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新建居民住宅降至2000元/户

  为加强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管理,规范燃气工程安装行为,淮南市发改委日前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规范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我市燃气工程安装收费,降低新建居民住宅及非新建居民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减轻用户负担。

  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内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不含燃气燃烧器具及以后)。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通知》明确,我市新建普通商品房(包括多层、高层、叠层)居民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由原每户2700元下调为每户2060元;新建商品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计入新建住宅房价,由城市燃气企业与开发商结算,不得再向购房者收取建安价格。非新建居民住宅(不含别墅)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由原每户2400元下调为每户2000元,非新建住宅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由申请人直接向城市燃气企业支付。城市低保家庭继续实行优惠政策,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为1000元/户,具体由低保户持市民政部门相关证件到淮南中燃公司办理。同时,放开城镇别墅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由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根据工程决算协商确定。

  此外,进一步规范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燃气经营企业在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后,不得再向用户收取下列费用:一是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费用,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二是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费用,以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三是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计量表资产的设施维修维护、表具更换等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费用。  (记者孙鸿) 

  来源: 淮南网

  (责任编辑 张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