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出入豪车接送,通过花言巧语获得被害女子信任并与之交往,编造各种理由诈骗女子11万余元。近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1997年出生的尹某系安徽省马鞍山市人,2017年4月因犯盗窃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刑满释放不久,2018年7月份,尹某通过聊天软件与被害人张某相识,期间尹某故意隐瞒自己年龄、经济收入等个人真实情况,通过出入豪车、伪造承包工程项目等方式,骗取张某信任与之恋爱。在此期间被告人尹某为维护自己富有形象,通过编造购车、工程款解冻、购房等虚假理由,骗取张某钱款,张某通过转款方式总计支付给尹某人民币11024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024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陈成)

  (责任编辑 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