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队现有民警6人,2014年被公安部经侦局评定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一级经侦大队”。2014年7月,大队被公安部经侦局评定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一级经侦大队。近年来,该大队坚持“打防结合、以打为主”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

  2013年至今,大队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6起,刑事拘留43人,取保候审50人,监视居住1人,逮捕32人,移送起诉人员82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万余无元,人均打处数达9.1人,位居宣城市县级公安经侦部门之首。在今年的“守护平安”系列行动中,大队先后侦破省厅挂牌督办安徽泾县夏某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宣城市公安局挂牌督办安徽泾县汪某保特大挪用资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及胡某等人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等一批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今年以来,大队坚持高起点开展“四项建设”工作,以执法规范化和情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一切为了实战、一切从实战出发的理念,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5年9月,大队长汪荣钢同志应邀在全省公安机关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班上对大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做法进行了交流介绍。11月初,大队协助省厅总队在泾县成功举办了全国经侦情报信息培训班,获得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同志的批示肯定和经侦局、省厅领导的一致好评。大队长汪荣钢撰写上报的《从履行工作职能的角度浅谈经侦部门在基层反腐败工作中地位与作用》一文受到了省纪委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0年以来,大队民警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以上,未发生执法过错案件、事件,无群众有效投诉,无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等问题发生。该大队先后被公安部、安徽省公安厅、宣城市公安局命名为“执法示范单位”,是全省经侦系统唯一被部、省、市三级命名的执法示范单位。

  该大队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被评为“全国公安经侦清网行动先进集体”等;在2015年“4+1”岗位争先活动中被市局评选命名为“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