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时,毛坯房的卧室顶混凝土层暴露出质量问题,而且一直处理不好,延误工期导致我多付了29400元装修违约金。”昨日,市民张先生向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反映,他多次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等方面交涉,可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张先生介绍,2017年8月,物业公司向他移交了颍州区白衣桥安居苑4号楼一单元1801室的钥匙。一个月后,他通过朋友联系上工程承包方万某,双方签订了一份工程总价款73500元的房屋装修协议。装修协议约定:签订装修协议之日,张先生支付1000元装修订金,工程进度过半时再支付29400元,工程验收之后付清尾款。之后,万某开始对张先生的新房进行装修。

  “谁知,在实施线路改造之时,装修工发现,这套毛坯房卧室顶的混凝土层轻轻一敲打,墙皮就一片片地脱落。我站在地板上用铁锨把向上一敲,水泥层的沙子就哗啦哗啦地落下来,面粉一样飞散。”张先生说,发现房顶存在问题的时间是2017年10月底,当时他就让装修工暂停装修,至今都未复工。之后,他多次找物业公司现场查看,要求给予维修处理,但是一直未果。

  期间,工程承包方万某要求张先生按照协议规定,支付装修费29400元,张先生于当年10月27日支付了现款。

  事后,张先生想要回这笔钱,可对方称张先生单方面延误了装修工期,按照装修协议,需要赔违约金。“这笔2万多元的装修费用,对方说冲抵违约金。”

  2018年3月,张先生将房屋质量问题投诉至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颍州分局(以下简称颍州建监局)。随后,颍州建监局牵头,召集涉事单位阜阳市益民安置房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认定“该户室内卧室现浇顶板局部存在夹砂、露筋质量缺陷”。

  据张先生提供的一份抬头为颍州建监局文件的阜建监州(2018)4号文件,确认该卧室顶板混凝土局部夹砂、露筋,“为一般质量缺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混凝土振捣不合理、漏浆等造成的,不影响结构安全,需做技术性处理。”

  针对上述问题,颍州建监局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的一次协调会上,责令开发单位依法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对此,阜阳市益民安置房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王飞昨日回应称,公司对于张先生毛坯房的问题一直很重视,多次派人现场勘查,还专门开了质量分析会。“监管部门鉴定为一般质量缺陷。我们也希望协调解决。”王飞表示,经过协调之后,涉事的建筑单位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也曾专门送达了维修方案,但是户主张先生一直不认可,所以问题至今还没有解决。

  对此,张先生表示,对方只是表示给予维修却不愿赔偿其他损失,所以他迟迟不同意对方实施拟定的维修方案。“实在解决不了,最后我们还要走法律程序。”

  对于赔偿问题,安徽泉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勇表示,如果张先生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根据有关法规和装修协议,除了要求开发单位进行房屋保修,张先生还可以要求赔偿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相关经济损失。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