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将普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静文) 8月18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安徽将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20年12月31日。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成立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厅,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据了解,安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次开创性的工作,突出表现在四个“首次”:首次聚合众多涉灾行业部门协同推进;首次实现自然灾害风险要素的“全集”调查;首次实现不同行业部门采用统一的技术框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首次实现从风险要素调查到综合防治区划的链条式普查。

  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为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方面。普查的对象主要是与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因素、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此外,《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明确了三个基本目标,分别是: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普查聚焦于自然灾害风险基本要素的底数调查。同时,全面调查和评估各地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包括各级政府、社会和基层三方面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通过开展风险评估和区划客观反映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对我省普查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相关要求。这次普查将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也将为我省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