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0月15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姜正欣等11名被告人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5年8月,被告人姜正欣、李其存、刘元璋合股成立公司从事车辆贷款抵押业务,以“管理费”“服务费”“GPS安装费”等名义,假借民间借贷,诱使急需贷款客户签订虚假协议,在贷款到期需办理续贷时,又以各种名义扣除费用,再次签订虚高借款合同虚增债务。在未及时还款时肆意认定违约,指使被告人汤敏等人采取偷开、强抢等方式将被害人车辆拖走扣押,向被害人非法索要“违约金”“拖车费”等非法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诈骗“套路贷”犯罪行为,形成了以姜正欣、李其存、刘元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展开调查,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辩论,社会群众及被告人亲属近百人旁听了庭审。本次庭审持续一天,将择期宣判。(记者 陈成 通讯员 肖扬)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