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0月16日下午,合肥市商务局召开“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宣传会”,对《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读,提出要把合肥建设成为区域性消费中心和时尚购物之都。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消费品市场规模不断壮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省比重高于GDP占全省比重,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实现争先进位。为此,会议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十四项重点工作。

  打造商品消费载体 推动发展社区商业

  强调加强商业网点规划,切实解决大型商业网点区域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同时优化提升城市商圈,着重提出培育壮大滨湖商圈、政务区商圈,高质量建设东部新中心和西部运河新城商圈。推进地铁沿线商业设施建设。并鼓励建设特色鲜明的购物美食、文化旅游、花卉休闲等商业街区,推动淮河路、罍街、城隍庙等商业街升级改造,建设一批高品位步行街。

  推动发展社区商业成为工作重点。提出新建居民社区要配置相当比例的社区超市、便利店、餐饮、家政、药店、快递、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网点,鼓励建设集公共服务及商业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生活便民服务中心。鼓励引进境内外知名连锁便利店,支持在社区开设24小时便利店,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壮大商业经营主体鼓励引进名牌名企

  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扩大经营规模,对限上流通企业新设立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经营门店,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鼓励商贸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合肥百大集团、周谷堆批发市场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商贸、餐饮、专业市场等行业十强。对全市限上商贸零售企业按零售额增速和总量加权综合排名位居前15位的,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一批中小商贸企业、成长性好的个体商户“小升限”,对新增且持续快速发展的“小升限”企业可给予奖励。

  围绕把合肥打造为区域性消费中心,鼓励商贸企业引进一批具备消费潜力的全球全国知名品牌、时尚品牌,鼓励在四牌楼、滨湖新区、政务区等重点商圈布局一批知名品牌旗舰店、首入店、体验店。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对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商贸企业入驻合肥设立法人企业或结算中心、营销中心总部,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

  发展新零售,培育电商龙头企业

  鼓励零售企业发展品质零售、智慧零售,支持大中型百货店、连锁超市、专卖店等零售业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对开展新零售,且年商品零售额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零售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

  鼓励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在肥注册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和配送中心,对新引进的电商总部型企业,年网上零售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培育壮大本土电商企业,支持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电商企业发展。对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首次突破3亿元且增幅达到20%以上的电商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

  鼓励大型生产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成立独立法人销售公司进行专业化营销,促进制造与商贸深度融合。对制造企业在肥注册设立的销售公司,年零售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

  提升商品消费能级,发展夜经济

  打造一批进口商品交易平台,优化跨境商品供给渠道,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商品博览会,扩大居民需求集中的商品进口。促进跨境电商发展,鼓励大型零售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采购中心或直采基地,增加高质量商品进口。对在合肥注册设立的跨境电商企业,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实绩达到一定规模的,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

  鼓励商贸企业扩大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超高清视频产品、智慧家用电器等商品经营,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汽车经销商入驻合肥市场,推进安徽国际汽车城、包河国际汽车城升级改造。对在肥新注册设立的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和汽车销售网络平台企业,年零售额达到2亿元及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

  开展“消费促进月”“迎春购物节”“金秋购物节”等促销活动。支持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在营造氛围、宣传推广和优惠让利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年零售额超过1亿元及以上且全年举办5场促销活动(单场时间不少于3天)的,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

  鼓励县(市)区借鉴外地发展“夜市经济”经验,因地制宜推动本区域夜市经济发展,完善夜间居民消费环境。支持商贸企业、商业街区规范开展夜间经营和促销活动,鼓励各地、企业开展夜市建设与改造,打造一批品质夜市。

  大力推动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下乡,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组织更多适销对路的工业品供应农村市场。支持农家乐、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支持举办具有农村特色的“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

  (责任编辑 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