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一名网友在合肥一家网站发帖称其通过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辉达房产)购买一套公寓时遭遇陷阱。随后,网站接收到一份辉达房产要求删帖的文件,其中包含了一张盖有“合肥市房产管理局”公章的红头文件。网站表示他们核实过该红头文件为伪造的。而辉达房产也表示,他们从未伪造任何行政机关文件,对于该网站的不实报道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站发文:自称房产公司员工发来删帖文件

  2013年,合肥一市民在合肥一家论坛网站发帖,称其通过中皖辉达购买门面房时,中皖辉达中介公司通过设置“陷阱”,非法赚取了近50万元买卖差价,并将被骗过程全部写出。网帖的浏览量很高,有很多人回复也曾遭遇过类似的“陷阱”。

  今年8月17日,网站邮箱收到一份自称辉达房产工作人员发来的一份撤稿邮件。邮件称“无任何证据证明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欺诈性违法公司,且并未因非法吸收他人财款被行政处罚,希望立即删除网帖,以消除不良影响”。

  记者也看到了这份邮件。在这份撤稿邮件中,有一张名为胡某某的身份证原件照片,一张营业执照照片,一张有公司盖章的电子版撤稿函件,还附带一张红头文件。值得一提的是,这份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和身份证上的胡某某的名字是一致的。

  该证明文件为一张“合肥市房产管理局”盖有公章的《合房管(2016)87号》红头文件。文件中称“于2016年8月17日,我局收到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删除相关侵权稿件辅助证明的需求,出于客观考虑,我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特向各媒体证实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从上次接受审核检查至今未出现任何违反房产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建议各大媒体在规定合理情况下给与(错词,实为‘给予’——编者注)删除或隐藏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