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三家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城市社区设置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设置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通知》,城市社区一般是指以从事非农产业即二、三产业为主的居民所聚居、达到一定人口密度和规模(一般在3000户、1万人左右)的区域社会生活共同体,并经过上届(2018年)社区“两委”正常换届后的居民委员会辖区。《通知》特别强调,合肥市将要推进社区规模调整,对于规模过大或过小的城市社区,要按照常住人口3000户、1万人左右的标准有力有序进行调整。据悉,合肥市各区(市)县将对现有城市社区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资源配置等情况进行深入摸底排查,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进行个别调整或集中调整。凡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拆分、合并、更名等事宜应在充分征求村(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报合肥市委组织部、合肥市民政局初审,经县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报备。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网格设置。各区(市)县根据城市社区认定或规模调整情况,各区(市)县要对社区网格设置进行调整确认。

  (万晓源 赵姝姝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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