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公布了获得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标准制修订资格的城市名单,芜湖名列其中,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的城市之一。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应限定在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

  此次获批地方标准制定权,将有助于芜湖市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公共服务有序规范、社会治理高效运行。在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地理标志产品范围内形成一批“芜湖标准”。

  来源:芜湖日报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