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寨”空调问题多!滁州法院判决:卖家三倍赔偿

  买一套空调家用,却频频发生故障,一鉴定竟然检查出此产品不是购买合同内的品牌原装。物不符实、以次充好,损失如何赔偿?6月28日,记者从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案件,判决卖家三倍赔偿共计14万余元。

  2018年3月,胡某与滁州某科技公司签订《X牌家用空调销售及安装合同》,约定其向科技公司购买X牌中央空调系统1套、总金额为48000元、保修期为三年,科技公司为其进行设计和安装等内容。

  2019年6月,胡某第一次开机使用时,发现空调出现不制冷问题,科技公司在其报修后安排人员处理。同年7月,空调再次出现故障,科技公司再次安排人员维修。因对维修人员专业性存疑,胡某向X牌空调官方网站预约维修,经官方售后人员检查后发现胡某家空调存在机号遗失、铭牌假冒等问题,胡某遂申请了真伪鉴定,该检查鉴定说明书载明科技公司向其销售的X牌空调并非官方公司生产。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胡某诉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损失。

  经法院审理认为,胡某购买空调用于家庭装修,系出于生活需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科技公司作为经营者,与胡某签订合同,承诺为其提供X品牌的空调,但此空调机器上的铭牌并非原厂,且无强制认证标志,安装后短时间内出现数次故障,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该买卖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鉴于该一拖五中央空调已经可以正常使用,若拆除返还科技公司,必然会造成双方不必要的损失,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空调时,要注意仔细甄别产品信息,通过正规渠道, 选择信誉较好的产品购买。此外,空调属于国家规定的“三包”商品,整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主要部件包括压缩机、风扇电机、温控器“三包”有效期为三年。空调整机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要求全额退货或换货。15日内出现性能故障, 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或修理。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 通讯员 王中杰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