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买卖濒危动物致5只动物死亡 11人在肥西法院获刑

  非法买卖多只珍贵野生动物,导致5只动物因饲养不当死亡。6月16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肥西县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王栋强等11人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去年5月,肥西县一公司宿舍内,惊现平原蜥蜴、黑白泰加蜥蜴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肥西警方接到报警后,发现这些野生动物是从网上购买并饲养的。此后,警方经过侦查,陆续抓获11名涉案人员。

  据了解,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王栋强等人出售苏卡达陆龟、高冠变色龙、黑白泰加蜥蜴、豹纹陆龟、平原巨蜥等,出售给张泽华等人,期间5只野生动物因饲养不当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王栋强等人非法出售、运输、收购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王栋强等人行为致5只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野生动物死亡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珍稀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追究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三个月及相应刑期缓刑的刑罚,并处罚金刑。同时判令王栋强等赔偿因造成野生动物死亡导致的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500元至1500元不等,并判令各被告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