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呆萝卜”法定代表人李阳被限制高消费

  6月10日,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6月8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向安徽菜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呆萝卜”运营主体)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阳高消费。

  限制消费令显示,该院于2020年6月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侯某某申请执行该公司一起合同纠纷案,因该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该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该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李阳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呆萝卜”正处破产重整阶段。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