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2时许,在芜湖星隆国际城某电玩城陪孩子玩耍的市民高某,不慎将价值数千元的手机“遗失”。民警调查发现,手机可能被现场的另外一名“妈妈”捡走……经过赭山派出所民警和调解员为期十天的共同努力,终于让已在异地的手机“完璧归赵”。

  当日下午,高某报警后,赭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取监控发现,锁定手机是从失主口袋不慎“滑落”在地,随后因追赶小孩,对于手机“遗失”并未察觉。民警据此判断手机不是“被盗”。当时,高某身边还有另外两名带孩子的妇女,其中一名接触了手机。民警锁定了该两名带孩子的妇女影像。此后通过电玩城《会员目录》找到了顾客黄某某的电话,询问了上述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否定的。

  由于手机属遗失,民警将该起警情移交警民联调室处理。警民联调室考虑到涉事双方皆属女性,调解员郑翠红主动承担了寻回手机的任务。她首先与知情的黄女士通话,动之以情,“同是孩子母亲,将心比心,丢失数千元手机后该如何焦急?如果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站在‘失主’的角度,你是否也希望知情人能提供帮助?”

  在与调解员沟通后,黄女士原本坚定表示不知情的态度动摇了,第二天在调解员再次打来电话后,她表示:“我身边那个‘妈妈’的确是‘捡到’了手机,她是我远房的农村亲戚,人已回到了老家,经过几次电话交流,对方不愿意就这么归还手机,有要点‘好处费’才肯归还的意思。”

  调解员进一步向黄女士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对方:捡到价值两千元以上的物品,拒不归还失主的,属于非法侵占,将面临治安处罚等惩处。调解员通过电话郑重宣读了相关法律条款内容。晓以利害的同时,也表示“一切皆有可能‘协商调解’”,希望对方能主动退回捡到的手机,以免付出更大的代价。

  经过为期一周的反复努力,12月16日,黄女士主动向赭山派出所警民联调室打来电话表示,她愿意协助调解员工作,那位“捡到”手机的“妈妈”,也愿意把手机用快递的方式“寄”到派出所,并放弃要任何“好处费”。

  12月18日中午,遗失的手机通过快递顺利寄来,失主高某来到赭山派出所,看到自己遗失十天的手机“完璧归赵”,兴奋不已,她不断地抚摸着手机屏幕感激地说:“我没想到这部手机还能重新回到我的手中,感谢调解员和民警的努力!” 顾娅 邹丽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