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安徽无为撤县设市大会召开。省民政厅副厅长汪韧出席并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无为县设立县级无为市的通知》。

  芜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贺懋燮,市政协主席张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丁祖荣,市领导张志宏等出席。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安徽无为县,设立县级无为市。自2019年12月26日起,原无为县各级机构整体更名为无为市工作机构,并启用新机构印章、标牌、文件版头。

  按照不增加群众负担、不影响日常生活的原则,原无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在撤县设市前核发的证照,在证照有效期内或规定年检时间前继续有效并正常使用,证照核发机关不得强制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变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动要求变更的,可到原证照核发机关申请办理。

  确因上级相关规定,须使用撤县设市后的名称、地址、印章及更换相关证照的,相关业务单位做好解释说明,并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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