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支持帮助各地灾区统筹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该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中央和省级冬春救灾资金42310万元。

  通知指出,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精准核定救助对象。要综合分析受灾群众受灾情况和自救能力,按照不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地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同时,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制定救助方案,视情提高救助标准,做到分户施策。

  通知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商财政部门确定资金分配方案,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专账管理、账款相符,确保专款专用。强化信息公开和督查问责,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安排专人跟进掌握本地冬春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通知要求,要结合“两节”慰问,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受灾困难群众活动。要密切关注春节前后受灾群众在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必要时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