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内违法驾驶记满12分,驾驶员将被吊销驾驶证。从现在起,合肥市对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管理也将借鉴这一方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将被记分,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凡是记满24分,医疗机构在办理校验时将“暂缓校验”,面临停业风险,而医务人员则面临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而且医师定期考核为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

  根据《合肥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依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情形、危害程度,一次分别记1分、2分、3分、6分、12分,如果一次有两个以上不良执业行为,分别记分,累加分值。医疗机构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时,将对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该年度内医疗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任何评优评先活动;累积记分满18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在当年等级医院评审一票否决,已经通过评审的降一等级;累积记分满24分,校验时“暂缓校验”。医务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不得参加任何评优评先;记满18分,延迟一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记满24分,延迟2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建议医疗机构予以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为不合格,暂停执业。当医务人员记满12分及以上时,将进行法律知识脱岗培训,培训期间暂停执业活动。

  合肥市卫健委介绍,医疗机构冒用其他医疗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租用、租借相关证件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有关规定,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等7种行为,一次记12分。此外,雇佣“医托”牟取利益等5种行为一次记6分,满意度调查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等13种情形一次记3分,夸大、虚假宣传欺骗患者等一次记2分。医务人员伪造、编造、篡改病历资料等医学文书,虚假治疗等6种情形一次记12分,转让、出租、出借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开具与疾病诊疗无关的“大处方”、“大检查”,索要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10种情形,一次记6分;未在医疗机构内注册而开展诊疗活动等一次记3分;违规参与药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一次记2分;经查实有患者或群众关于其服务态度服务作风投诉等,一次记1分。(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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